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就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抓基层、强基础,着力落实“四有两责”
(一)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健全从市到各辖市、区直至基层食品安全派出监管机构,使基层机构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实验室检验为辅的监管方式,推动监管力量下沉。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明确行政许可、抽检监测、监督检查事权划分,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体系。
(二)强化技术支撑体系。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着力打造以市、区两级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乡镇派出机构食品快检室为辅的检测体系。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构建集市场准入、动态监管、执法办案于一体,覆盖市、区的统一信息网络和智能移动监管平台。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推进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项目,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为辖市、区监管机构培训一批食品生产检查监管人才,为每个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培训2至3名食品监管骨干,确保基层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项责任的落实。
二、抓重点、攻难点,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生产过程管控,把推进农业标准化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举措。推广病虫害生物农药防治、诱杀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引导规范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建立重点风险隐患监管名录,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发展“三品一标”安全优质农产品,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五)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贮存运输服务提供者履行信息报告、进货查验、定期检查等义务。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开展水产品和抗生素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监管。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食盐安全监管工作。
(六)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继续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盐及其他调味品、面制品、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监管。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肉类、酒类、清真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妥善做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及“利剑”行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指导,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督查。加强冷冻仓库等重点区域监管,加大对互联网销售食品、食品小摊贩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及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七)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畜禽非法屠宰销售、农资及食盐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加强行刑衔接,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互联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继续推动公安机关建立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门机构,充实办案队伍。
三、抓全程、防风险,促进严密高效监管
(八)强化日常监管全程管控。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强化全过程监管。对食品生产进行“三分监管”,对食品流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餐饮服务全面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实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务院取消“三馆一吧”4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途径,强化获证后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时段和大型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四重一大一小”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对全市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突出检查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进货、产品销售记录等,严格过程管控,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九)加快电子追溯系统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继续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推动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电子追溯系统管理。健全食用农产品追溯、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保障工作所需各项资源,推动、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建立正向可跟踪、逆向可溯源、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明、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
(十)加强风险管理与监测。实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推动实施分级监管。统筹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市、区以及各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全面覆盖,将日常消费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组织实施全市开展21700批次(不低于4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查及督查工作。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责任追究等信息。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区域统筹,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
四、抓落实、严督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十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制定出台《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地要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的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及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规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探索建立乡镇监管员持证上岗制度。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强化督查考评。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建立完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严控事态及其危害扩大。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动员推广,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五、抓规范、重诚信,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十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继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实施进口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部分自制食品、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推动农村食品店统一配送管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提高监管信息和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推动企业食品安全内外部监督。
(十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诚信引导。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十五)积极搭建共治平台。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类媒体开通食品安全专栏,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引导食品、餐饮、烹饪等行业协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会、共青团、妇联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基层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作用,构建食品安全共治网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