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宗局、常州经开区民宗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以贯彻,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引导民族宗教系统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积极参与和服务“五大明星城”建设,着力提高民宗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大力推动民族宗教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民宗系统政治建设
1.在全市民宗系统深入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同胞、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二、聚焦全面小康,深化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调研检查。持续做好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的指导,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申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4.落实《常州市少数民族全面实现小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通过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社会扶贫、专项扶贫“六大”行动,推动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同步实现小康,并积极探索建立防止返贫的长效保障机制。
5.扎实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责任清单,发挥各部门合力,关心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和交融。
6.继续推进城西回民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争创更高水平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加强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项目为载体,全面推动学校民族工作。
三、紧抓安全工作,确保民宗领域平安稳定
7.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民宗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民族宗教界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
8.严格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高标准落实国务院、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任务,全面推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各级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漏洞,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抽查,防止消防安全、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等问题“回潮”,巩固整治成效。
9.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依据《常州市民宗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2020年度市民宗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市安委办关于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在宗教处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牌子,切实履行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职责,并按市委编办要求加强人员配备。
10.组织实施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确保相关责任制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民宗领域平安稳定工作水平。
四、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宗教工作督查整改成效
11.切实做好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完善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问题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从管得住向管得好提升。深化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权证办理。
12.针对各宗教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和改进伊斯兰教工作,做好天主教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民间信仰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创新民间信仰管理机制。
13.压紧压实基层宗教工作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发挥综合考核导向作用,结合相关专项工作开展督查指导,推动辖市、区和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切实履行宗教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贯彻到基层,各类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五、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民宗工作法治化水平
14.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市、县两级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各地普法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教学内容。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企业、学校相关人员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认真落实市《“七五”普法实施纲要》,积极参加“12•4”普法活动。
1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切实提高依法管理我市宗教事务水平。
16.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市民宗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三项制度”落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在服务全市发展中发挥民宗界优势
17.深化民族宗教团体品牌建设,继续推动“一团体一品牌”工程,努力打造更多的亮点特色品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探索服务社会发展新途径。做好天宁宝塔“去商业化”整改后续工作,全力保障天宁宝塔正常运行,进一步提升“龙城象教”品牌价值。
18.加强和改进市、县两级宗教团体工作,根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进一步范宗教团体管理,指导团体强化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团体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帮助团体改善集中办公条件。探索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团体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19.加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和培养,强化宗教思想文化建设,加大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力度,推动各宗教教风建设,指导各宗教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宗教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七、注重提升效能,打造素质过硬的民宗干部队伍
20.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教育引导,不断提高民宗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营造廉洁奉公的工作环境。
21.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民宗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镇、街道民宗助理的培训,支持各辖市、区加大对村、社区联络员和基层网络员的培训力度。
22.扎实做好民宗系统信息、调研、宣传等工作,积极探索民宗系统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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