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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79/2018-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8〕44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2018-05-03 公开日期:2018-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总工会,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暨全国竞赛江苏选拔赛活动的通知》(苏文市〔2018〕16号)要求,市文广新局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文化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的浓厚氛围,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二、活动形式及组队安排

(一)岗位练兵活动

岗位练兵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本地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执法人员全员参与。

(二)技能竞赛选拔

由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辖市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本地区岗位练兵活动成果,并选拔确定参加全市决赛的执法人员。

(三)技能竞赛决赛

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决赛活动由市文广新局会同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组建一支参赛队伍,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组建两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3名参赛人员组成。参赛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在编、在岗并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持有效工会服务卡报名参赛;

2.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不限。

三、活动内容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版权等文化市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同时综合考查对时事政治、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文书制作及案卷归档。根据执法办案要求,熟练掌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综合考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熟练掌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综合考查案卷的组卷归档及保管等相关内容。

(三)执法程序规范。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试行)》等相关内容。综合考查文化市场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及举报办理规范等。

(四)移动执法及网络案件办理。掌握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的方式方法,熟练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系统与移动执法系统,综合考查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办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能力。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需要掌握的执法文书写作等基本知识和其他专业技能。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和岗位练兵阶段(2018年5月)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是贯穿2018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活动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激发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积极投身到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中来。

各单位要针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和岗位特点,采取自学、互帮互学、部门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集中办案等方式开展执法实践,重点加强涉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应用,切实保证使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系统和移动执法系统。

1.组织综合执法人员使用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开展业务自学,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受训,在线学习不少于80学时。

2.利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师资巡讲、以案施训等培训活动;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开展线下业务学习,要求培训覆盖面不低于90%。

3.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厅等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办案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文化安全。

(二)技能竞赛阶段(2018年5月底至6月初)

5月底6月初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决赛活动,同时集中展示全市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选拔活动成果,并根据决赛情况遴选出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活动。

五、表扬奖励

(一)团体奖。本次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并评出“最佳办案执法机构”。

(二)个人奖。决赛设置个人奖3个,由市总工会授予“常州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并评出“最佳办案能手”1人,综合成绩第一名参照全国竞赛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三)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根据前期岗位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竞赛选拔、决赛的组织参与情况,设置组织奖及精神文明奖若干。

对获得市级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经相关部门综合考察并符合推荐条件的,按相应程序报请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曾经获得该荣誉者,不再重复授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市文广新局会同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成立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各辖市区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联合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二)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是提高人员素质、建设过硬团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展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专业形象,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务求实效,提高队伍素质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要充分体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特点,体现意识形态管理工作重要性,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各单位要将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与提高基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意识紧密结合,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为抓手,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目的。

(四)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活动效果

各单位要将岗位练兵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努力解决工学矛盾,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徐 静 许 生

联系方式:86602131 86985708(传)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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