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提升我市母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三孩政策顺利实施,打造“常有善育”名片,助力“532”发展战略,我委制定《常州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常州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常州”建设为主题,以落实母婴安全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专科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全面维护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获得感更强、安全健康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行动内容
(一)全力做好妊娠风险防范
基层服务前移。完善妇幼保健与家庭医生联动机制,实行建册建档、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专案管理、产后访视的“1+1+1+1”联动服务模式,做到“建册一例,管理一例,服务一例,结案一例”。
优质资源前移。依托三甲综合医院内科、外科和重症医学等专(学)科优势,建设2家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指导中心,按照责任区域做好对下指导和救治工作。加强救治中心、助产机构、院前急救机构、血液供应等单位分工协作,提高院前急救的效率。
信息管理前移。严格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后,相关个案信息及时汇聚至省妇幼信息系统。各区加强信息质控和分析反馈,依托信息化手段做好精细化服务管理。
技术练兵前移。各助产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急救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包括产科、新生儿科、急诊、重症医学科等多科室联席会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区域性危急重症救治应急演练和专题培训,定期开展危急重症评审。
监督管理前移。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强化定期校验、随机抽查和社会公示,对医护人员配备等核心指标不达标或分娩量持续低位运行的助产机构,采取撤、停、并、转等措施,整合优化辖区助产技术服务资源。
(二)全程落实风险控制保障
咨询全提供。全市助产机构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为育龄妇女提供备孕指导和生育力评估服务。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规范人工终止妊娠服务,加强产后避孕服务和咨询指导,减少非意愿妊娠风险。
诊疗全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育龄妇女时,要了解月经及妊娠情况,对有异位妊娠相关症状和体征的育龄妇女要进行尿/血HCG筛查,做好信息登记和报送,必要时开展转会诊及救治工作。
评估全覆盖。规范有序开展妊娠风险筛查和动态评估,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
专案全干预。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实行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强化急诊首诊负责,不得推诿拒诊高危孕产妇。加强产后风险评估和危重新生儿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服务质量。
救治全协同。建立全市危急重症救治协同机制,严格执行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对本医疗机构处理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有序进行转诊。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立即启动院内绿色通道和多学科联合救治团队,统筹、高效做好危急重症救治工作。
(三)全面完善质量控制保障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助产机构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处(科),统筹全院母婴安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人员变动需及时报备。市、辖市(区)建立健全产科质控组织,定期开展飞行检查、技能培训、产科质控工作。
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各助产机构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孕产妇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转换机制。加强辖区救治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完善健康码“黄码”、临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就诊服务流程,做好居家隔离孕产妇和儿童就医服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组织产儿科医务人员参加市级培训和考核,实施母婴安全人才进修培训计划,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和临床救治水平。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推行优质服务措施。助产机构开展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做好孕产妇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自然分娩,降低非医疗指征及首次剖宫产率,规范开展分娩镇痛服务。
四、努力加强宣传教育保障
健康素养提升见实效。各区、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等线上和线下平台,通过科普文章、图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科学、权威、实用的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提升自身保健和风险防范能力。
知识技能掌握见实效。助产机构要针对孕期应知应会技能,优化孕妇学校授课内容和形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素养三十条”健康知识传播,使孕产妇达到“五知五会”,提高孕产期健康水平。
个体化保健见实效。助产机构要深入开展孕期营养门诊、孕期心理保健等服务,对孕产妇进行个性化“一对一”健康指导及干预。对于不宜妊娠孕妇进行有效干预,适时劝告终止妊娠,关口前移,最大限度避免危急重症的发生。
生殖健康宣传见实效。大力宣传人工终止妊娠对妇女身心健康的危害,积极倡导生殖健康理念,营造全社会科学孕育的氛围。关注未婚青少年、人工流产妇女、产后夫妇等重点人群的避孕节育,推广流产后关爱服务,促进避孕措施落实、保护流产女性的生殖健康。
五、合力实施联动控制保障
加强部门联动。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妇儿工委、财政、民政、医保等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母婴安全社会宣传、专项经费、医疗救助等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管理联动。切实强化卫生健康主体责任,市卫健委制定《常州市母婴安全保障负面清单》(见附件),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凡出现负面清单列举情况,发现一例,约谈通报一例,落实奖惩。各区卫生健康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细化量化指标,形成落实台账。
加强基层网底联动。各地要落实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发挥村(居)委员会网底作用,及时发现孕情并协助开展妇幼健康政策宣传等工作。
附件:常州市母婴安全保障负面清单
附件:
常州市母婴安全保障负面清单
一、不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不发生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不得发生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漏报、瞒报、迟报行为。
二、不发生管理缺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医疗保健机构母婴安全工作责任清晰,责任到人。助产机构要健全产安办设置,做到人员到位、设施齐全、制度健全。
三、不发生联动不畅。畅通高危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转会诊网络,形成院际联动、多科联动、妇儿联动等有效机制。
四、不发生救治延误。医疗保健机构接诊危重孕产妇,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拒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多学科救治。
五、不发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及高危分级管理提供服务,杜绝超范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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