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及出资比例由“姜小波(32.5%)、严爱琴(25%)、张敏芳(2.5%)、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变更为“姜小波(32.5%)、严爱琴(25%)、王志鹏(12.5%)、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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