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3第7号(总第31号)
根据江苏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常州市审计局于2013年4月23日至5月20日对全市本级和辖市(区)2010至2012年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投入、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及其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本次审计得到了财政、农业开发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计划情况
全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有138个,财政资金34190万元(其中:国家级土地治理项目36个,财政资金21781万元;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17个,财政资金1298万元;贷款贴息项目25个,财政资金1661万元;省级丘陵山区项目60个,财政资金9450万元)。
这些项目涉及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和省级丘陵山区项目等,主要由镇政府、集体经济、民营企业等实施。
(二)财政资金来源及报账情况
国家级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和省级丘陵山区项目138个,财政资金34190万元,其中:中央级12557.25万元、省级15019.23万元、市级1020.25万元、县区级5592.8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已全部下拨,市及辖市区级配套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配套到位。
尚未报账资金主要是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项目管理费和2012年项目的部分资金。
(三)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全市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至2013年5月底,按计划已基本建设完成。其中:2010及2011年度项目已通过省、市验收,2012年项目县区验收工作已完成,市级验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二、审计调查开展情况
本期(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效益审计实施主体主要在相关辖市(区)管辖范围内进行,除金坛市审计局独立开展审计外,常州市审计局与溧阳市审计局还开展合作审计,并抽查了武进区、新北区的部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确保审计质量,一是召开方案讨论会,在该项目审计实施前,召开了由各辖市(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和项目主审参加的审计方案讨论会。认真贯彻学习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在审计中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善于发现当地在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做法和特色以及需要完善的制度和措施。二是注重做好审前调查,走访财政和农业开发部门,了解有关政策、项目管理办法,获取项目投资表、资金拨付表、项目前期资料、验收总结材料,做到心中有数。三是采用了计算机辅助审计,从财政及相关业务部门取得原始业务数据、财务数据,通过转换并导入到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运用AO系统中的审计抽样、审计分析等功能,检索出符合审计人员需要的数据表格等资料。四是由分管局长带队,到金坛、溧阳市、武进、新北区项目实施单位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地调查,听取情况汇报,查看了部分项目实施现场,抽查了部分工程的数量和质量,针对有关情况提出了要求,确保了审计质量。
在此次审计中,市本级根据全省统一的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市(区)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对全市财政资金拨付、县区配套资金进行了审计,同时市本级对国家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和省级丘陵山区项目进行了抽审,抽查国家级土地治理项目14个,抽查财政投资金额8170万元,占财政投资的38%;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10个,抽查财政投资金额740万元,占财政投资的11%;抽查贷款贴息项目2个,抽查财政投资金额190万元,占财政投资的11%;抽查省级丘陵山区项目9个,抽查财政投资金额1860万元,占财政投资的20%;平均抽查比例为32%。
三、审计评价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组织实施的2010至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仅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培植了龙头企业,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达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预期目标。近年来较大的财政资金投入,起到了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吸引社会民间资金参与投入开发,推进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高效农业的快速发展,拉动项目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专账、专人、专款专用制度,规范项目招标程序,严把项目工程造价关,全面实施市级工程统一监理制度,全力推行项目公示,强化项目建后管护制度,产业化和省级丘陵山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效果较好,市县区级政府配套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已全部配套到位。
(一)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大了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都投向了优质稻米、经济林果、花卉苗木三大优势产业。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大幅度地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农业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了项目区农田的旱涝保收和高产稳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项目区农业资源得到了合理的开发利用,农业抗灾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和普及程度,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了项目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加快推进了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增收
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涉及乳业、畜禽、茶叶、食用菌、园艺花卉、食品加工等重点农业产业,通过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共同努力,依托科技进步,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使优质农产品所占比重大幅提高,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新增利税、带动周边农户、直接受益农业人口、增加农村就业人数、受益农民年收入均大幅增加。
(三)积极推行项目制度建设,规范了项目管理
一是积极推行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制,所有土地治理项目招投标均进入政府采购中心或建设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在推行市级统一监理的基础上,实行监理月报制度,加大监理、施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财政资金报账紧紧把住招投标关、监理关、审计关、验收关,做到“项目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工程完工一个,县级验收一个,财政资金报账一个,资金拨付一笔。财政资金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拨付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全力推行项目公示制。四是实施工程建后管护制度。对排灌站、衬砌渠道、砂石路等基础工程设施一般移交给当地村委,由村委落实管护资金与管护人员,负责建后管护。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少数开发项目立项、布局不够合理
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范围与国土部门土地整治项目及水利部门的小农水项目有所交错;有的镇村和企业历年来多次立项,获得财政资金持续投入,这样,虽然能整合有限财政资金,有利于打造高水平现代农业区域。但毕竟在“突出重点,照顾全面”方面,还有待改进。
(二)部分项目工程调整变更较多
由于上报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项目设计单位难以在短时期内了解项目实际情况,造成设计与实施有偏差,带来调整变更较多。
(三)少数项目管护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
一是少数道路由于受重型车辆碾压,路面出现破损,坑坑洼洼,高低不平。二是少部分U型沟渠、衬砌渠道受暴雨冲击影响,少部分损坏未及时修补。三是少数项目林网绿化偏少,成活率偏低。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的投入和整合力度。各级财政、开发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立项时,要与国土、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其他财政支农项目通盘考虑,统筹规划,有效整合财政各项支农资金,形成开发合力,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综合配套能力,以达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效率。要培育优质项目源,优化项目库建设,鼓励工作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和单位申报开发项目的同时兼顾其他地区和单位申报立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投资高效优质农业产业,推动项目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开发项目流程管理,简化项目报批手续,提高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科学性与操作性,确保建设单位按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效能作用。
(三)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财务资料完整、报账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按要求及时报账。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完善资金报账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要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后的管护责任制,农业开发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监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移交后的后期管理工作,对出现项目质量或损坏要及时维修,以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五)上级农业开发部门在立项审批时,要改变占用下属地区项目建设指标和财政补贴资金现状,增加财政补贴资金要落在实处,使项目和财政补贴资金要名符其实。
针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市、区各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审计提出的有关建议,加紧组织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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