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转发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72号)、《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工预〔2018〕1号)等文件规定,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就2018年度工伤预防创新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二、费用标准
费用总价二十四万元整,项目实行总价包干。
三、实施对象
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所属行业、规模、参保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经过认真筛选审核,确定以下8家用人单位为2018年度常州市工伤预防创新项目试点实施对象:
1.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2.常州光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常州亚邦化学有限公司
4.常州东风轴承有限公司
5.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
6.常州市常蒸蒸发器有限公司
7.江苏浩峰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8.常州市范群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常州市工伤预防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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