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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5-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中〔2015〕114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5-06-16 公开日期:2015-06-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常卫中〔2015〕114号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自2013年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统筹规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努力做好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两年多来,我市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持续壮大,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彰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提升工程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根据省、市级督查情况,仍然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中医药特色优势不突出,实际效果打折扣等问题。为进一步实施好我市提升工程,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5〕1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任务指标,全面落实提升工程各项工作

    今年是提升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提升工程的完成情况已被列入了对各地的重点卫生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提升工程的指标任务,对照原市卫生局与各辖市、区签订的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切实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要紧紧把握我市综合医改试点的契机,顺应医改新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落实。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各县级中医院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内涵,发挥好中医特色优势;各县级综合医院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各地要力争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县级医院要强化各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创建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巩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果,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要积极发挥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确保9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建设目标。大力推动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45%。要及时充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

    二、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提升工程督导工作

    2014年组织开展了提升工程的市级督查,并接受了省级检查,检查中发现提升工程中还存在着基层中医药人员配备不足,基层中医龙头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加强,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不积极等问题。各地要根据检查评估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分析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全面的整改,尽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充分总结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共同提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2015年8月底前再组织进行一次市级评估工作,迎接省级督查。

    三、收集数据信息,做好提升工程总结评估工作

    为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对提升工程的全面总结评估,各地要对提升工程实施以来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对本地区提升工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信息收集、动态监测、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估工作,要确保各项指标数据准确翔实,符合实际。要收集本地区提升工程启动前后对比的有关数据、图片、展板等工作资料,对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实际效果进行深入挖掘,制作提升工程建设成效宣传画册,在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全面展示工作成果,为国家、省级和市级总结评估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成果

    我市提升工程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显不足。《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14﹞号)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地要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将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巩固既有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建立协调机制,将提升工程与深化医改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鼓励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措施,促进基层中医药健康发展。要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统筹规划中医药与卫生计生工作任务指标,将基层中医药工作纳入到卫生计生全局工作中去。要完善宣传机制,改革中医药科普和宣教形式,引导居民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夯实中医药服务的群众基础,营造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的良好氛围。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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