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委各相关处室:
为落实和配合市安委会自7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安〔2017〕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国家、省安委会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将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志洪
副组长:张志强 潘仁贤 沈新峰 刘小平
成 员:陈 申 经济运行处
许程伟 电力能源处
岳逸民 交通物流处
朱 岩 装备工业处
张丽娟 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
高旭宏 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韩国建 国防科工办
二、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通知》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请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和委各相关处室明确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结合自身职能,做好主抓和配合检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按《通知》要求,自8月份起,请各辖市、区经信(发)局每周四向我委按时反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3日前将开展大检查阶段性情况报送我委。各辖市、区经信(发)局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及相关单位制定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10月23日前将主抓和配合大检查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委。
联 系 人:王戬
联系方式:85681217
邮 箱:673212645@qq.com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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