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处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梅向东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完利梅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蒋苏菁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纪 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小平 市教育局专职委员
王华刚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戚宝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俞群祥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周康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周 炜 市教育局办公室(信息处)主任
杨 振 市教育局组织处处长
潘 莉 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处长
黄 屹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纪 茹 市教育局审计室主任
张文松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局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纪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审计工作;
2.研究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3.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4.听取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
5.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6.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审计工作会议;
7.检查落实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和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
8.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成员处室
办公室、组织处、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审计室、机关党委。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主要负责研究拟订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完成教育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各成员处室工作职责
1.共性职责:提供已列入审计计划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审计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提请予以协助的事项,给予支持配合;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办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2.个性职责
办公室。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进展情况,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之间、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之间的相关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
组织处。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局属单位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建设,并作出具体安排;提出领导干部审计建议名单;组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议。
人事与教师工作处。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关注教职工工资收入发放、劳务收入取得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局属单位的工资薪金等发放行为。
发展规划与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关注财政财务、资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审计室。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草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牵头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并将审计计划草案提交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会议,组织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按规定报送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文书;依法处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机关党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并作出具体安排;对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提出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集中进点会议和审计结果反馈会议。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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