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2号)及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学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教材的征订和使用具有很强的严肃性,教材的种类、版本由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省教育厅编制的《江苏省2021—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进行选订,各地、各校无权擅自征订《书目》以外的品种、版本。我市中小学教材预订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具体负责管理,由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武进分公司、溧阳分公司、金坛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书店)负责发行。
二、征订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科学》按要求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小学科学一、二、三、四、五、六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2022年春季可按学生数100%征订。书目中《珠心算学习手册》(含学具),仅供开展珠心算教学实验工作的小学选用。
2.2022年春季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目为:小学《音乐》《美术》,初中《音乐》《美术》,以上课程教材各校按学生数的1/3征订。
3.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其他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适合的普通学校教材内容进行教学。
4.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1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5.2021年秋季和2020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二年级使用《江苏省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公布的教材;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三年级学生使用《江苏省2021—2022学年普通高中高三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公布的教材。根据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要求,各高中学校必须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按规定征订好相关的必修和选修教材,重视《研究性学习活动材料过程指导》的征订。
6.随同文件下发的2022年春季教学用书预订单中教师教材、教师参考资料等均不属免费教学用书,各学校必须单独征订。
7.我省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含语音教材)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
三、教材、教辅用书征订与管理
1.加强对教材选用、征订、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义务教育阶段超学生数多订免费教材造成浪费的、义务教育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的、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书目》以外教材和选用地方教材但不开课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处理,责令纠正。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7〕12号)精神,教辅用书的征订与管理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规定,由市教材选用委员会从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公告目录中选择符合本地教学实际的品种推荐给学生,各中小学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按规定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做好教辅用书的无偿代购服务工作,除新华书店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配套教辅材料目录见附件。
四、其它事项
各地、各校按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认真细致地做好202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所有订单在11月22日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再交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地区各分公司教育发展部汇总,最后由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审核后上报。
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如有新增的《教学用书目录》,我市将及时补充征订。
附件:2022年春季教材、教参、挂图、配套评议教辅用书等目录
常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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