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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9-000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督委办〔2019〕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9-02-13 公开日期:2019-0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19年常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
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2019〕1号)精神,现就2019年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是助推和引领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有利于全过程动态掌握教育现代化进程,准确把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全市科学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当前,我市教育现代化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指标引领,发挥监测工作的鉴定、诊断、改进功能,精准服务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强化主体责任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分项指标数据的填报、释疑、审核、反馈等。各辖市、区要成立以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监测工作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形成监测工作组织架构,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机制保障。
  三、强化工作落实
  1.规范开展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本次监测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县监测评估细则》(见附件1)进行数据采集,采集的数据为2018年度的数据,数据口径、来源和统计方法等详见《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手册》。数据采集依托“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请各辖市、区在规定时间登录信息系统(网址:www.jsjyxdh.com)开展数据填报。市县监测评估细则中标注★的监测要点由省里负责采集并嵌入监测管理系统,各辖市、区无需填报。请各辖市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及时更新学籍、师资、财务等系统,与省级平台实时有效对接。新增的融合教育2条指标(见附件2),请重点关注。
  2.认真配合问卷(满意度)调查。监测问卷调查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和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辖市、区需报送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校级领导相关信息,请按规定的格式要求于2月18日前报送(见附件3)。同时,各辖市、区要做好问卷调查的相关宣传,参加调查者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确保问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实施三级审核,预审由各辖市、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审核,自查自纠;初审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对辖市、区数据分项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和整改建议;复审由市政府教育督委办组织审核小组人员,集中时间统一审核,形成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审核反馈意见,并对主要问题逐一交流反馈。对于省级负责采集填报的数据,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和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心中有账,对存疑数据要主动对接并按规定提交复核申请,核实清楚。
  五、强化结果反馈
  1.认真撰写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报告。监测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地教育发展概况、监测工作情况、总体达成情况和分指标达成情况、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改进措施等,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监测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简洁明了,用数据和案例说话,呈现方式以数据分析和统计图表为主。监测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部分用3号仿宋体,左侧装订。各辖市、区监测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盖章后,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教育局。监测报告的电子版Word文档上传至“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2.及时做好监测结果的反馈与整改工作。各辖市、区要根据省教育厅反馈的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着力解决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建设水平。
  六、强化时间节点
  根据省文件规定,按照适当提前的原则,对本次监测工作具体做如下安排:
  1.数据填报:3月25日前,各辖市、区及市直完成数据填报。
  2.数据预审:3月26日至28日,各辖市、区自行组织预审。
  3.数据送审:3月29日,各辖市、区系统点击送市级审核。
  4.市级初审:3月30日至4月8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分项审核辖市、区数据。
  5.数据复核:4月9日至15日,各辖市、区按照市级初审反馈意见,复核数据,并打印三份《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填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育局公章交市政府教育督委办。
  6.市级复审:4月16日至19日,审核全市各类填报数据。
  7.信息提交:4月20日,常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数据和信息提交省监测系统。
  省级审核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0日,监测结果统计分析和监测报告撰写时间为5月中下旬,监测结果发布及反馈时间为6月。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常州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联系人:李剑,电话:85681368。省级监测工作QQ群号:362254349,市级监测工作QQ群号:147183483。

 

  附件:
  1.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市县监测评估细则
  2.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新增指标释义
  3.问卷调查对象相关信息上报要求及格式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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