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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陈度码头广福街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1-002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1〕37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12-23 公开日期:2021-12-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陈度码头广福街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陈度码头广福街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常发改〔2021〕373号

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陈渡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核定陈度码头广福街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现对陈度码头广福街南停车场(位于常州市钟楼区白云路陈渡村委徐家村西侧,188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计费单位

收 费 标 准

2小时

后每小时

小型车

5

2

中型车

7

2

大型车

10

5

1、前 30 分钟免费。

2、小型车前两小时5元,后每小时2元,15元封顶。中型车前两小时7元,后每小时2元,17元封顶。大型车前两小时10元,后每小时5元,35元封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和殡葬车。

三、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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