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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1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20〕2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10-23 公开日期:2020-10-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常教法〔2020〕21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按照《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常法宣办〔2020〕23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让法治成为常州最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任务,在教育系统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等基本要求,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指导师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依法治教和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常州建设五大明星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领导带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至少举办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报告会或专题讲座,原原本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至少参加一次庭审旁听,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
  (二)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贯穿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各个阶段,努力做到全学科渗透。征集创作一批适用于中小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教育教学的微课程、视频及配套课件、教案。组织中小学生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观看《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民法典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关于民法典的几个主要问题》3场民法典学习公开课。研发推广依托“四仪八礼”教育等互动式参与式载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体验项目。开展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班会、一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晨读、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我身边”征文比赛、一场模拟法庭展示、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手抄报等“五个一”活动。
  (三)拓展宣传途径。要在单位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宪法宣传教育网页、专栏,在办公区域、校园内悬挂、张贴相关法治文化作品,设置宣传电子屏,营造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积极发动机关干部、师生和家长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线上答题活动(问答指引详见附件),通过互动式等宣传方式吸引全民参与,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专栏,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案例、活动信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微电影等传媒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及教育。
  (四)繁荣法治文化。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宪法学习宣传有机结合,积极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19—2020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明确普法责任。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主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到位,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狠抓督促检查。各辖市(区)教育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市教育局将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专项督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问答指引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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