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96/2016-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知发(2016)41号 发布机构:市科技局
生成日期:2016-12-23 公开日期:2016-1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通知
常知发(2016)41号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
    我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计划实施以来,各辖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切实加强“正版正货”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升了“正版正货”品牌的影响力,“正版正货”承诺工作成效显著。为深入推进全市“正版正货”工作的实施,并衔接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现组织开展2016年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区域内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经营或服务内容体现当地特色的商业街区(商业城)。
    2、商业街区(商业城)内设有统一的服务管理机构,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3、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盖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的单位须填写《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书》。
    四、要求
    “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期为一年,申报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中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切合实际,符合企业现实状况,创建内容具体,操作性强。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
    联系人: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法政处 姚鑫
    联系电话:0519-85681530

    附件:常州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8日

常知发(2016)41号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