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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规范临床诊疗技术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5-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医政〔2015〕145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5-07-27 公开日期:2015-07-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进一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规范临床诊疗技术管理的有关要求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规范临床诊疗技术管理的通知
常卫医政〔2015〕145号

     

各辖市(区)卫计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临床诊疗技术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规范临床诊疗技术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医疗质量安全及临床诊疗技术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也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各辖市(区)卫计局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流程和行为,严格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制。

    二、完善制度,确保执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核心制度的学习培训。要严格执行各类诊疗规范,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值班与交接班、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人抢救、会诊、手术安全核查、医患沟通、手术分级管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等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机构级别和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的医疗技术,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要加强医疗机构中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禁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重复消毒再次使用。对于医用高值耗材要安全、有效、及时、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制定《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及使用流程》并认真执行,高值耗材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条码备案制度,高值耗材使用后,与之相对应的条码应贴附在病人病历内留档备查。

    三、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安全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委将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凡严重违反制度规定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查处,并实行责任追究。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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