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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利优比压铸(常州)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1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9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5-17 公开日期:2013-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利优比压铸(常州)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利优比压铸(常州)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利优比压铸(常州)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7864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271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694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了“利优比”压铸专利技术工艺,主要设备选用国外进口和国内较为先进、成熟的设备,项目未采用国家和江苏省禁止和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项目中天然气年消耗量接近500万立方米,请加强与燃气公司衔接,确保天然气供应。同时制订落实节约使用天然气的具体措施。

    (二)项目年用能量较大,应加强关键用能工序、设备的能源计量和控制,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圣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利优比压铸(常州)有限公司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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