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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6-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6〕2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6-03-08 公开日期:2016-03-10 废止日期:2020-11-24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做好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95号)精神,加快我市对接联网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2016年6月底前,完成我市并联审批平台与已经建成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联网,建成横向联通项目审批所有职能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工作安排
  (一)执行投资项目全国统一编码制度
  按照规定,对所有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由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受理,即时生成项目代码,作为项目全国范围内唯一身份标识,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和每个事项。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政管办负责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预受理窗口,对所有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实行统一受理(具体受理程序按照“并联审批系统”预受理业务流程设置执行);预受理通过后,由窗口统一负责向省平台申请取得项目编码,并将项目编码分发至市级相关审批部门、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助预受理窗口做好审核工作。辖市区及独立承担投资项目审批权的开发区、重点镇,要同步设置预受理窗口,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建设、改造各级分平台和市有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
  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常政办发〔2015〕26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分平台及自建系统建设。市发改委等8个部门自建系统、市经信委技改项目备案系统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审图分中心联合审图系统,要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和接口改造。辖市区分平台要与同级审批部门自建系统实现横向联通,溧阳、金坛、武进、新北要于2016年4月底前实现与市平台联通,天宁、钟楼要于2016年5月底前实现与市平台联通。享有投资项目审批权的开发区和重点镇,要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分平台建设,并与所在辖市区分平台实现纵向联通。
  (三)完成市平台与省平台的桥接
  目前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经建成并正式运行。按照要求,我市具体由市政管办负责,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市平台接口改造,2016年6月底前实现与省平台联网运行。在实现与省平台对接联网前,由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地区和部门自行登录省平台,采用手工录入方式申请项目编码及报送相关信息。
  (四)推进数据共享及应用
  在市平台与省平台对接联网后,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统一标准和要求,通过平台实现投资项目的数据交换共享。要及时向社会提供投资项目服务指南、外部流程提示,实现网上咨询互动、网上下载和上传申报、网上收费、结果公示等功能。要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实时反映项目的申报信息、办理信息、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等,加快形成全市投资信息大数据,利用大数据的分析、监测、预测和预警,提高投资调控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按时实现与省平台对接联网,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由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编办、发改委、经信委、政管办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推进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辖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台建设,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总责,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人名单报市发改委(联系人:郑林放;联系电话:81680519)。
  (二)明确职责分工。由市政管办牵头,发改委配合,统筹协调做好市平台与各级分平台、自建系统的互联互通。由辖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内相关分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与市平台的联网对接。市发改、经信、规划、国土、环保、安监、建设、消防、房管等9个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改造,并督促指导做好本系统在辖市区层级的横向联网。
  (三)扎实有序推进。辖市区、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每项工作任务都要倒排时间、明确责任人。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有力推进平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规范运行管理。今后,投资项目相关的所有审批事项都必须纳入省平台,确保“平台下无审批”。对于未在平台上申报并取得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发改、经信部门不得予以核准(审批、备案),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城乡建设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五)加大培训宣传。由市政管办负责,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好各级各类业务培训,为平台的全面应用做好支撑和保障。市发改委要会同各地和市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切实加大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企业的宣传引导,帮助企业尽快适应新的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附件:做好对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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