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智慧市场监管(2021)项目的请示》(常市监〔2021〕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智慧市场监管(2021)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品经营非现场监管、疫情防控药品销售监测、一体化企业服务平台、计量标准查询服务、智慧政务、智慧决策、显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网络系统、分布式交互控制系统、应急指挥调度平台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信息化建设预留资金和省级药品安全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109-320400-04-04-27327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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