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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5〕3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5-03-17 公开日期:2015-03-20 废止日期:2017-12-29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建设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建设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畅游江苏”品牌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2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3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业健康发展,开创旅游工作的新局面,现就“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围绕“畅游江苏·乐在常州”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坚持改革创新,突出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旅游消费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变,旅游服务向优质化转变。大力加强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产品品牌、旅游企业品牌、旅游管理与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全市旅游品牌整体优势。到2020年,新增3-5个省级旅游品牌建设示范区和旅游品牌建设示范点(企业),培育1-2个国家级旅游品牌。
  (二)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结合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产城融合试点,加快推进华东一流、全国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到2020年,创建1-2个省旅游强县(区);积极参与“运河旅游节”,打造特色水路城市旅游走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培育1-2个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2个特色旅游名镇和1-2个特色旅游名村,实现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
  (三)旅游产品品牌建设。(1)景区品牌。加快春秋淹城旅游区、环球动漫嬉戏谷国家5A级景区创建,着力将环球恐龙城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围绕运河文化、东坡文化、宗教文化品牌,加强青果巷和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开发,推动天宁名胜旅游区优化提升,加快建设古运河历史文化旅游带。以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太湖湾旅游度假区、东方盐湖城、中国·常州航天太空城、常州月星环球港、华夏宝盛园等项目建设。(2)特色精品线路品牌。做精做优“动感江南三日游”、“畅游江苏”精品线路,重点开发和打造“激情之夏-夜公园”、“江南山水-度假游”、“京杭运河-访古游”、“美食温泉-休闲游”等特色精品线路产品。(3)旅游新型业态品牌。推出“度假+X”旅游目的地品牌,加快培育天目湖山水休闲度假、茅山道教养生度假和太湖湾运动休闲度假三大品牌。打造符合国际标准的品牌旅游露营营地。积极推动旅游业与健康、养老、医疗、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太湖湾、西太湖、茅山、小黄山、曹山等区域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养生文化优势开发康体旅游项目。(4)乡村旅游品牌。重点培育长荡湖、茅山、天目湖、太湖湾周边等乡村旅游集聚区。探索“乡村庄园”旅游形态,打造集自然村落保护、主题创意设计、农业生产、农产品消费、观光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品牌。2015-2017年,每年创建2个以上五星级乡村旅游点,3个以上四星级乡村旅游点。(5)旅游节庆品牌。举办春、夏、秋、冬四季主题节庆活动,扩大“常州旅游节”影响力。主动参与省旅游局主导的“运河旅游节”,自创节庆品牌,积极发挥旅游节庆活动的综合功能。(6)美食餐饮品牌。推进“畅享常州菜”系列活动,举办农家菜评选竞赛,推出一批代表常州地方美食特色,广受游客欢迎的名菜、名点、名小吃。高起点打造和规划一批特色品牌餐饮街区,提升常州老字号餐饮名店和美食街区品质。(7)旅游商品品牌。整合研发、生产、展示、销售等多个环节,打造旅游装备品产业基地。深入挖掘我市传统工艺特色商品,加大对常州梳篦、留青竹刻、乱针绣、金坛刻纸等传统工艺品传承、保护、开发、创新力度。搭建旅游商品和创意设计对接平台,定期发布常州旅游商品推荐名单,加大常州旅游本土文化的宣传和推广。
  (四)旅游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培育2-3个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努力将龙城旅游控股集团、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景尚旅业集团等企业打造成全省旅游行业领军企业。推动优势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在省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打造跨界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积极打造常州本土酒店管理公司品牌,重点引进国际饭店业前50强、国内旅游集团前20强落户我市。到2020年,全市高等级旅行社达2家,主题文化和特色精品酒店8-10家。
  (五)旅游管理和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咨询服务、游客集散、公共厕所、旅游交通标示、旅游停车场等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和提升常州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子平台,逐步实现资讯信息、导游导览、咨询投诉、应急处置、宣传推广、客源分析、管理监督、消费购买等综合功能。大力推进智慧旅游企业建设试点,到2020年全市4A级以上景区全部达到智慧旅游景区标准,主要旅游场所、旅游公交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二、工作举措
  (一)切实做好品牌规划和培育。坚持“质量为先”原则,做好品牌的规划工作,设立知名度、满意度、创新能力、经济社会效益等评价指标。充分提炼品牌个性化核心价值,增强品牌感染力,通过整合资源,集中培育,实现品牌价值提升。引导旅游企业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寻找适合自主品牌发展的定位和模式。明确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自身自主创新能力。
  (二)不断夯实品牌建设基础。建立旅游经营者服务诚信体系、旅游品牌信用等级制度与评价体系。做好旅游品牌摸底工作,确定创建重点,推动品牌建设常态化和有序化。建立旅游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旅游安全保障、旅游专线交通、旅游便民惠民措施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与旅游品牌动态监管、信用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加大旅游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诚实守信的旅游品牌成长市场环境。
  (三)大力宣传推广旅游品牌。建立“畅游江苏·乐在常州”旅游品牌宣传推广体系,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常州旅游推广中心品牌宣传推广功能。选择收视率高、覆盖面广的媒体平台投放形象宣传片,积极参与国内外旅游交易展会,宣传推广常州旅游形象。在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举办常州旅游专题推介活动。完善本地机场、车站、酒店等旅游咨询点。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提高网络时代旅游品牌宣传推广效果。加大乡村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建立和完善全市乡村旅游产品营销平台,积极策划组织乡村游系列节庆活动。
  (四)全力提升旅游品牌效益。鼓励旅游企业品牌延伸发展,合理利用品牌无形资产,扩大旅游产品品牌市场效应,实现旅游品牌多元化经营。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开展国内、国际旅游合作,实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经营,实现品牌经营和品牌资产有效扩张。积极推动旅游品牌产业拓展,通过品牌渗透、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旅游品牌经营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品牌建设的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完善扶持办法,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实施旅游品牌战略,把旅游品牌建设目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要积极参与跨区域旅游品牌建设项目,加强长荡湖、茅山等跨地区的水体、山峦等旅游品牌建设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公共财政对旅游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优先推荐品牌项目申报各级各类引导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品牌企业上市,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筹建市旅游发展基金,发展旅游项目资产化产品。支持旅游企业创新,对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旅游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在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充分考虑品牌旅游项目、设施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
  (三)依法加强监管。加大旅游品牌产品保护力度,建立品牌认证、评价体系,旅游质量与旅游品牌监管网络。建立健全旅游诚信服务与管理体系,完善旅游投诉、申诉处理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建立旅游企业和导游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加大景区文明旅游执法,推动景区进一步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的检查复核和管理力度,促进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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