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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确定儒林镇等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产业创新)试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2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7〕25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7-12-11 公开日期:2017-1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确定儒林镇等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产业创新)试点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确定儒林镇等开展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产业创新)试点的通知
常发改〔2017〕253号

各辖区发改(经发)委(局):

为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56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常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77号)和《常州市市级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常发改〔2016〕236号)要求,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试点任务后,现确定金坛区儒林镇,武进区湟里镇、礼嘉镇、雪堰镇和洛阳镇,新北区罗溪镇、薛家镇、新桥镇、西夏墅镇、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奔牛镇、孟河镇和龙虎塘街道,天宁区郑陆镇、雕庄街道、青龙街道(天宁经济开发区)和红梅街道,钟楼区邹区镇、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和新闸街道,共20个镇(街道、开发区)为常州市市级服务业综合改革(产业创新)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常政办发〔2016〕159号)和《常州市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常政办发〔2016〕141号)精神,加快建立和健全试点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结合各自区域特色,全力推进产业对接融合、产教对接融合和二三产对接融合,确保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完成。其中借助市级层面的产业对接会平台,组织制造业服务化重点培育企业相关人员分批分次参加培训,将根据我委具体要求实施。

各辖区发改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督促推进,及时反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助各辖区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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