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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16-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6〕15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6-06-07 公开日期:2016-06-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16〕33号)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常财资〔2016〕1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机管〔2016〕15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16〕33号)和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常财资〔2016〕1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李沛然 

    副组长:华 阳

    组 员:韦 丽 石 超 周以沈 吴 滔 张彤光

    舒泉源 陆正团 徐建明 陆 峻 杨腊凤

    2.主要职能

    负责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3.主要工作

    完成局本级、行政中心管理处和机关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4.方法措施

    资料收集、现场察看、与财务、资产账进行核对,编制清查报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登记调整资产清查系统、清查资料归档、备份。

    二、工作要求

    1.围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2.原则上每周组织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须变更的,由牵头部门负责通知或视情组织临时会议,协调处理解决疑难问题;

    3.力求通过此项工作,摸清家底,使资产管理资源配置合理、利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管有力,实现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

    4.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相关人员。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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