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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5-001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5-09-14 公开日期:2015-09-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根据常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经研究,决定从9月下旬开始对全市中小学秋季学期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情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情况。
  2.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情况。
  3.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的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变相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样式的通知》的情况。严查学校代购情况、教辅用书选用情况及“一科一辅”执行情况。
  5.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存在违反省“五严”禁令进行补课乱收费或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
  6.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旁听生等并收费的情况。
  7.幼儿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及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等违规行为。
  8.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情况。严查克扣、挤占学生伙食费以及从伙食费中列支与伙食无关支出的违规行为。
  9.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情况。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10.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的情况。
  11.对举报学校乱收费的问题(案件)查处情况,是否存在瞒案、压案、查处不力等行为。
  二、检查方式
  1.听取各地区(校)就上述检查内容的简要情况汇报。
  2.实地检查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收费情况。
  三、检查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9月上旬至9月底前,各地及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上述检查内容全面组织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从9月下旬起,常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校的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逐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尤其是有教育乱收费信访投诉到省、市教育部门的地区和学校更要认真自查自纠,以自查自纠的实际成效迎接省、市教育收费检查。
  2.各地、各校要坚持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敢查真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严格纠正,整改要迅速,措施要过硬,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要坚决予以查处并坚决予以纠正。9月下旬市治联办对检查情况将向全市公开通报。

常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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