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公职律师团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4-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2014〕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4-07-21 公开日期:2014-07-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批复》,以及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系统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决定成立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团.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公职律师团的通知
常工商〔2014〕11号

各直属局、城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在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批复》,以及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系统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决定成立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职律师团,其成员由以下同志组成:

    团   长:王福明

    执行团长:徐永红

    秘 书 长:林寒青 张防俊

    成   员:徐永红 黄 辰 林寒青

    胡铮铮 章炜婕 赵匡吉

    王从江 高薇薇 喻慧娟

    张防俊 王 伟 彭 庆

    许 林 周 斌 郑冬青

    岳 淼 王月佳

    公职律师团根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依法执业。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