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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53/2023-001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信服务〔2023〕230号 发布机构:市工信局
生成日期:2023-10-11 公开日期:2023-10-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工信服务〔2023〕230号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持续推动我市工业设计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常州工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根据《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经信运行〔2015〕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3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2023年度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由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推荐,申报主体为制造企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见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上年末工业设计从业人员花名册(须包括姓名、岗位及职务、学历、专业、联系电话等);

       5. 工业设计团队主要人员情况复印件(含工业设计团队主要负责人或带头人、10名主要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历证书及缴纳社保清单或外聘证书等);

       6. 近3年获得授权的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清单(清单须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以及主要发明及外观专利证书复印件;

       7. 近3年工业设计成果获奖清单及证书复印件(清单须包括与工业设计相关的获奖产品、获奖名称、奖项主办单位、获奖时间等);

       8. 近3年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及主要佐证材料(清单须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销售合同或发票单据金额等)。

       9. 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要求

       1. 按照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原则,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申报材料由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汇总,并填写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 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一并报送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人:李成娟,联系电话:85681231

       附件: 1.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书

                  2. 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admininfo/20231019/20231019095540_101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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