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CX-030106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2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27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8-15 公开日期:2013-08-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CX-030106地块开发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CX-030106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常州钟楼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CX-030106地块开发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CX-030106地块开发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0.741公顷。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1630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商务用房17646平方米、商业用房3854平方米、管理用房13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468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8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854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2678万元,其他费用2322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2CR0124)及附件,市规划局2012年9月21日出具的《运河之星东侧地块规划条件(CX-030106)》和市规划局2013年7月15日审定的《常州钟楼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工程总平面图》,钟楼区环保局2013年7月22日出具的常钟环(管)准字〔2013〕第07010号环评批复意见,市发改委2013年3月6日审定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钟楼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等。

    五、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绿化、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