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经市综合考核委员会同意,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常考委发〔2014〕5号),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对纳入2014年度市综合考核(绩效评估)的部门和单位,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行政运行及“三公”经费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相关指标
2014年机关部门控制行政成本成效和制度建设情况,具体分为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控制成效三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常考委发〔2014〕5号文。
三、考核上报要求
(一)此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评分体系。
(二)考核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根据《常州市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评价指标》关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指标要求,将自评表中制度建设执行部分、相关经费管理制度、2014年审计或检查报告、“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自查自评总结”于2014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财政局各业务处室。
2.各单位根据2013、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情况,分别填报《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附表2)、《“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附表3)以及自评表中控制成效部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2015年1月15日前提交至财政局各业务处室。
3.财政各业务处室专管员收集分管单位的报送材料,按照评分要求对各单位评分并简要说明理由,于1月18日前连同各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自查自评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联系人:周俊鹏 陆尔力,联系电话:85681852 85681735。)
附件:1-3(点击下载)
1.市级机关控制行政成本成效考核评价指标自评表
2.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常州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