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关于明确常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健身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316号)等规定,经综合评估,确定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春江分公司和常州奥体场馆管理有限公司戚墅堰分公司具备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健身场馆资格,本次确定的定点资格有效期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年。
具备定点资格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并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后,可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附件:单位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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