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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2-0013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2〕160号 发布机构:市文广旅局
生成日期:2022-10-21 公开日期:2022-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各业务处室:

为扎实推进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更好地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广电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将《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常州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办发〔2022〕27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 号)、《江苏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苏文旅发〔2022〕83号)、《市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8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为民惠民、数字赋能、融合共享为原则,以数字技术运用为驱动,协同推进文旅治理数字化、文旅经济数字化、文旅服务数字化、文旅资源数字化,显著提升文化广电和旅游数字化发展水平,更好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广电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长三角文旅中轴、高标准打造长三角休闲度假中心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实现,服务便捷、治理精准、运行高效、开放透明、公平普惠、安全可控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实现为文旅赋能、促治理变革、助价值提升、让群众满意的目标指向。具体目标为:

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业运行“一网统管”、行政办公“一网协同”、 非涉密系统上云率 、公共数据按需共享率、公共数据开放率达到100%。

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全面便捷。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旅游景区智慧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行业治理数字化监管高效覆盖。依托常州智慧文旅监管智慧平台,实现智慧监管重点文旅场所100家以上、数据共享应用的企事业单位100家以上,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应急响应的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产业融合数字化发展全省领先。培育一批数字文旅领军企业和智慧文旅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文旅重点实验室、文旅装备技术研发中心等;国家4A级及以上重点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智慧化转型升级覆盖率达到100%,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速文旅治理数字化建设

1.筑牢政务服务数字化基础。落实“一朵云”“一张网”“一部门一系统”要求,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业务联通。加强文旅政务数据资源统筹,丰富文旅公共资源基础数据库,并对接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科教信息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2.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全面对接“苏服码”,坚持向数字要效益,推动实现文旅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苏服办APP•常州”“我的常州”APP,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苏企通”平台常州站点,推进惠企政策同源发布、精准直达、在线申报、快速办理,灵活开展政企、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水平。(牵头部门:局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3.构建“一网统管”监管体系。以推进文旅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方向,以常州智慧文旅监管平台为基础,积极融入全市政务云网,创新文旅行业治理模式,推动行业监管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实现治理过程和治理行为全量数字化。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拓展文旅安全预警应用场景,加强与公安、气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协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将景区特种设备、文博场馆和景区人流监控、旅游包车、旅行社组团情况进行信息资源整合,营造“观全面、管到位、防见效”的智能应用生态,实现“一网感知态势、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的运行模式,提升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水平。(牵头部门:局科教信息处,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文物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二)推动文旅经济数字化升级

4.培育文化和旅游产业新生态。引导传统文旅业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关键增量”,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发展特色化平台经济。支持景区景点开发数字化文旅融合体验项目,实现虚拟现实景区、虚拟现实娱乐等新文旅时空转换场景。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运营服务智慧化转型。支持数字文娱、数字创意等新业态发展,推出更多高品质数字化文旅产品。支持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园区,打造动漫游戏、数字IP生产、数字文旅装备等产业集群,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链优化升级和能级提升。着力培育数字文旅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中小微数字文化企业,引导文旅企业增强技术创新、场景创新能力,提升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部门:局文旅产业处,责任部门:局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5.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集成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全息远程呈现等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旅新体验,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文旅消费发展。开展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支持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利用数字技术打造文旅融合产品,提升餐饮、演艺、非遗、文创等业态数字化水平。全面推广“常享游”“常州礼遇”等数字文旅消费新模式,促进文旅消费提质扩容升级。(牵头部门:局文旅产业处,责任部门:局科教信息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艺术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6.探索艺术传播新途径。鼓励支持文艺院团、演出场所开展剧目线上演播,拓宽艺术作品数字分发渠道,培育新用户群体。鼓励支持文艺作品运用数字化手段,拓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等现代技术在文旅演艺领域的创新应用,深入开展智能场景感知、虚拟现实、人机交互、混合现实、全息展演等体验互动与呈现,打造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数字化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形成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多位一体展示,推出一批创意引领、沉浸体验的数字艺术展览展示新场景。(牵头部门:局艺术处,责任部门:局科教信息处、旅游推广处、文旅产业处、文物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7.构建线上推广新矩阵。借助于网络平台,打破传统文旅宣传推广空间限制,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让文旅产品和潜在客户实现精准对接,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加强线上精准推送、交流互动、引客聚客,发挥“文旅常州”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及“常享游”文旅总入口等平台优势,构建常州文旅推介官、网红达人等宣推矩阵,形成特色鲜明、辨识度高、传播力强的常州文旅IP形象,实现常州文旅形象及文旅产品的精准推广,助力构建旅游目的地新型营销模式。(牵头部门:局旅游推广处,责任部门:局科教信息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三)深化文旅服务数字化赋能

8.完善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功能。以打造常州文旅服务总入口、文旅产品总出口为目标定位,优化提升“常享游”文旅总入口运营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文化场馆预约、景区导览、活动日历、疫情防控、找厕所、找充电桩等线上公共服务功能,推出“云旅游”“云看展”“云鉴赏”等数字文旅内容,实现公共场馆“一键触达”、文旅活动“一表查询”、文旅服务“一网打尽”。深度挖掘常州特色文旅资源,持续提升平台产品供给能力,开发上线文旅演艺、乡村旅游、夜间经济等融合型文旅产品,满足多层次、分众化、高品质文旅消费新需求。(牵头部门:局科教信息处,责任部门:局资源开发处、旅游推广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市场管理处、文物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9.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数字化质效。鼓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完善线上预约预定、云导览、云观展、云演艺、云阅读等功能。充分用好“江苏公共文化云”平台拓展,提升全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群众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获得感。推进智能停车场、智能酒店、智能餐厅、等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动态发布出行攻略、景区游览舒适度、道路交通、气象预警、旅游厕所等信息,打造一批智慧旅游示范景区,推动城乡公共文旅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到达率、及时性和覆盖面。推进文旅“一卡通”工程建设,推动4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市级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改造,在文旅场所推行“一卡(码)通行”。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应急广播成为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的重要抓手。以“一镇一品(屏)”建设为重点,加速实现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全覆盖,为农村提供更加优质的基层党建、公共文化、涉农信息、乡村治理和产业支撑等服务。(牵头部门:局公共服务处、资源开发处,责任部门:文物处、艺术处、科教信息处、市场管理处、技术保障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10.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系统,形成查询、检索、共享、关联分析等文物资源利用方式,实现“建筑可阅读”,利用区块链、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文物可溯源、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修复和全流程安全监管等功能,提高文物保护单位、馆藏珍贵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数字化保护水平。配合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实现省、市数据对接,完成运河监控智能提升,优化智能识别功能,重点对运河遗产区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提升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开展省级以上非遗数字化保护记录工作,实施城市文化传承影像工程,深化艺术品、文化文物、非遗文化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牵头部门:局文物处,责任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四)构建文旅资源数字化体系

11.共享共用文旅行业数据。建立文旅行业数据共享机制,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实现从“数字”走向“数智”直到“数治”。建好文旅数据资源,建设各类基础数据库、业务资源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构建文旅行政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文旅工作人员等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数字生态共同体。打通文旅数据通道,建立文旅行业统一的数据标准、交换格式、管理制度,打破数据孤岛,重塑联办流程,确保数据无阻运行,快速“送达”。规范文旅数据资源确权、评估、分发,推动公共文旅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按需共享共用,并依法向公众开放。促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发展,拓宽文旅数字资源开放、授权应用、活化利用等渠道,推动数字资源转化为可溯源、可量化、可交易的数字资产,促进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化。(牵头部门:局科教信息处,责任部门: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12.活化利用文旅数字资源。重点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馆、景区、度假区等载体数字化,推动演艺演出、图书文献、文化遗产、艺术作品、艺术档案、文创产品、导游导览、文旅知识图谱等内容数字化。推动文旅资源科学分类,整合文物、古籍、美术、戏曲剧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全域旅游等公共数据资源,建设文旅公共资源数据库,满足数据应用和数据共享场景需求。(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处、艺术处、文物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13.筑盾护航文旅数字安全。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强化数据安全防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安全防护等措施,安全可靠技术研发、应用与平台替代部署,营造开放安全的文旅数字生态环境。(牵头部门:局科教信息处,责任部门:各辖市区文旅行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重点任务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教信息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将数字化转型成果纳入各类创建指标体系,着力开展国家、省级智慧文旅示范项目、部省级文旅数字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遴选推荐工作,引导数字文化建设和智慧旅游发展。积极探索市场化推进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在技术和运营模式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参与数字文旅建设。

(三)强化人才支撑。成立全市数字文旅专家库,设立常州市文广旅领域首席数据官,培养和引进数字多层次文旅数字人才。组建常州文旅数字化发展联盟,推动文旅数字化相关学科建设,深化对文旅数字化理论和实践研究。组织开展文旅系统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提升全市文旅行业工作者数字化能力。

(四)强化督查推进。建立全市文广旅领域数字化转型推进落实考评机制,由局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问效。大力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数字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全市文广旅领域数字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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