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4〕87号)和《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实施细则》,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企业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更新数据,已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必须进行数据更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4月30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二)审核确认。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进行审核,对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的企业进行审核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入库,做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要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培训,切实提高精准培育能力和水平。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及时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3月11日开始,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综合确认本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确保名单和平台新增审核通过名单一致,并于4月19日前将2024年度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盖章(电子盖章扫描版、excel版)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业务咨询:溧阳市工信局,87286036、87286029;
金坛区工信局,82822768;
武进区工信局,86310336;
新北区经发局,85127593;
天宁区工信局,69660586;
钟楼区工信局,88890707;
常州经开区经发局,89863307。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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