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转报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线性驱动器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24〕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6-320451-04-01-319474,行业代码: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区敬业路666号。该项目总投资109519.6万元,租用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房118423.88平方米,购置数控车床、数控直线导轨磨床、导轨感应淬火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共652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标准滚珠丝杆660000米、精密滚珠丝杆422000米、行星滚珠丝杆10000米、直线导轨1000000米、标准滚珠丝杠电动缸104000根、重载型滚珠丝杆电动缸25000根和行星滚柱丝杆电动缸1750根的生产能力。项目正常年工业总产值308925万元,工业增加值118741万元。
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以及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和天然气,耗能工质为新水和氮气,项目年新增消耗电力5943.84万千瓦时、天然气148.41万立方米、氮气84.96万立方米、新水27.67万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107.12吨标准煤(当量值)、18878.79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77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0.163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项目选用热水锅炉、空压机为1级能效设备,变压器、冷却塔、冷水机组、变频多联空调系统、分体空调和照明灯具为2级能效设备,水泵满足GB 19762节能评价值,电机和风机拟选购2级及以上能效设备。项目主要用能设备未选用国家、地方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且选择的设备先进、可靠性高、节能高效,满足节能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节能评审意见,项目能效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拟投产时间为2025年11月,其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为我市“十四五”“十五五”新增用能指标。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如下要求,并根据项目评审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加以改进。
(1)在项目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节能技术和管理要求,进一步降低项目能耗。
(2)项目单位在设备采购阶段应严格落实项目用能设备选型要求,确保用能设备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2级能效及以上或节能评价值要求,积极选用《“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2021)》等国家推荐的节能技术装备,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设备配备。
(3)建议企业考虑空压机(风冷)余热利用方案及规划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对建筑物雨水加以回收利用。条件允许时,在建筑的大面积屋面设置太阳能光伏发电。
(4)项目用能量较大,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重视对能源的管理和相应的基础工作,对照《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等建设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节能措施,建设能源在线监测平台,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
五、在项目投产、使用前,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对验收情况进行核实,切实做好督查工作,并将验收核实情况和督查情况及时抄报我委,未经验收通过不得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七、你单位须根据本审查意见和经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节能报告,扎实开展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效水平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你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节能技术与管理水平,优化工艺,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产出,确保项目达到节能报告提出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0.163吨标准煤/万元),确保项目实施不影响我市“十四五”“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的完成。
九、我委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对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跟踪检查。对未按照审查意见落实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十、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项目是否实施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能耗双控实际需要决定,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省市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江苏兰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线性驱动器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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