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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田径训练馆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2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8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10-27 公开日期:2015-10-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奥体中心整体服务能力,原则同你公司实施原田径训练馆改扩建建设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田径训练馆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常州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原田径训练馆改扩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体产〔2015〕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奥体中心整体服务能力,原则同你公司实施原田径训练馆改扩建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新北区天目山路6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你公司所属原田径训练馆实施改扩建,包括屋架改造,屋顶弧度进行微调,最大屋面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7.84米抬高到19.77米,西南侧立面局部修改,并增设雨棚,改造后建筑总体外观造型基本保持现状格调。

    同步实施水、电、气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792万元,其它费用65万元,基本预备费4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登〔2015〕11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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