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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化桥绿地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工程(红星分区HX041004地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1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2-28 公开日期:2018-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广化桥绿地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项目(红星分区HX041004地块)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化桥绿地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工程(红星分区HX041004地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广化桥绿地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项目(红星分区HX041004地块)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城建〔2018〕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市区停车矛盾,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广化桥绿地及地下空间配套停车项目(红星分区HX041004地块)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公司下属常州城建创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南大街街道,红星道路一百二十四以东、广化街以南、红星道路七十二以西、后马路以北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834平方米,新建地下公共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224.7平方米,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80个。

同步实施绿化、道路、供电、排水等配套工程。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800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4-47-01-30824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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