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卡尔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于2021年11月13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农(动监)罚〔2021〕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履行义务。由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常农(动监)催告〔2022〕1号)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送达,此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常农(动监)催告〔2022〕1号)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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