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处理,现将后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自行停产、转产企业如需恢复生产,应到所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和销售。
附件:2021年度常州市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情况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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