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核定智能传感小镇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常发改〔2023〕363号)文件精神,现对智能传感小镇停车场(位于新北区通江中路与新苑三路交叉路口往东约70米,停车泊位102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
区域
|
计时收费
|
收费标准
|
连续停放
|
小型车
|
三类区
|
0.5元/15分钟
|
11元
|
说明:1.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 机动车停放超过免费时长后,按表格中的计费周期进行滚动计费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按一个计费周期计算。
3. 连续停放是指机动车进入上述停车设施的计费时间开始,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进行计费并累计计费,免费时长不重复。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
(二)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
三、其他收费优惠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