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20号)等规章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公示。
附件:1.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一览表(助产技术)
2. 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一览表(结扎、终止妊娠技术)
3. 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一览表(婚前医学检查)
4. 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一览表(产前筛查技术)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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