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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18-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卫政法〔2018〕83号 发布机构:市卫计委
生成日期:2018-04-03 公开日期:2018-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卫政法〔2018〕83号

各辖市、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辖市、区卫计局结合工作实际予以落实,委机关相关处室及委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着力解决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强责任、补短板,切实提升卫生计生部门法治建设水平,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获得感。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

1.完成年度政府规章调研项目。贯彻落实新修改实施的《江苏省献血条例》,与市法制办共同启动并完成《常州市公民献血管理实施办法》政府规章调研项目,该项工作列为2018年度市政府5项规章调研项目之一。(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医政处和市中心血站配合)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卷宗制作标准化,提升实质性审查质量。对市卫计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主题性集中评估,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提升监督和自我纠错能力。(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3.健全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流程监控、立卷归档和卷宗评查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制定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后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规定,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文件,一律遵循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5.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制度》,确定市卫计委法律顾问专家智库,推进法律顾问参与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法制审查审核、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办理、矛盾纠纷依法快速化解等工作常态化。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内设、外聘或其他形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协助防范各类风险。(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配合,委属各单位参照执行)

6.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受理率、办结率100%,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复议机关复议意见建议,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和市卫生监督所配合)

二、着力深化改革,适应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需求

7.继续推进卫生计生简政放权。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卫生计生行政权力清单并公开公示,实行并完善卫生计生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标准化。继续研究梳理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时清理不适应“放管服”改革的规定,审慎提出依法依规下放、委托等调整事项和调整方式的建议,促进卫生计生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和市卫生监督所配合)

8.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优化服务模式,做到“最多见一次面”,努力提高行政相对人不见面审批申请数量、政务服务窗口EMS快递送数量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公示有效数据数量。落实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10项改革措施,保证改革措施在我市积极推进落地见效。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证照联办”等工作部署,推进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措施改革。(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和市卫生监督所配合)

9.深化卫生计生执法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合法性审查“三项”制度落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维护好有关“双随机”监督平台。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细化证据规则,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形成打击涉罪合力。(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监控处分别负责,市卫生监督所配合)

10.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制定常州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医院法治工作组织框架体系,健全医院法治工作制度,完善医院法治工作运行机制,有序推进医院依法治理进程,为现代医院管理提供法治保障。(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委属各医院配合)

三、注重普治融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11.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中期评估。市卫计委组织对辖市区卫计局、委属各单位履行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推动五年普法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实现。(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配合)

12.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卫生监督所充分发挥执法机构普法执法优势,创新执法普法形式载体,提升管理相对人对卫生计生执法普法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委属各单位按照《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医务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市卫计委组织广泛深入开展“三节四时普法行”系列活动,建立类型化司法行政案例库,编辑全市卫生计生“以案释法”丛书,提高重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普及面。(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配合)

13.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主动利用“健康常州”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重点围绕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制定颁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两孩政策、家庭发展政策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方便快捷向社会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处室和委属各单位配合)

四、坚持透明运行,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4.认真办理提案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见面率和办结率100%,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1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改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答复质量。加大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力度。(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1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完善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依法处置医疗纠纷,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研、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建设。(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医政处分别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五、增强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17.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实现学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并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中。(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计委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和委属各单位配合)

18.建立委管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市卫计委新提拔的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考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

19.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蓝盾讲堂、技能竞赛等法律法规培训,市卫计委机关和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15天。(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和市卫生监督所分别负责)

20.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召开行政许可工作研讨会,研究解决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全市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责任部门:市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市卫生监督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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