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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16-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体发〔2016〕70号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生成日期:2016-09-12 公开日期:2016-09-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全面了解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逐步建立我市体育产业统计长效工作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常体发〔2016〕70号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66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逐步建立我市体育产业统计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全国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和省体育局、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苏体经〔2016〕76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涵盖《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国家统计局2015年第17号令)中所有的大、中、小类,具体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中介服务,体育培育与教育,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与体育相关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

    二、调查对象、方式与时期

    (一)调查对象:上述调查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以及从事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培训活动、体育用品制造的个体经营户和非法人企业。

    (二)调查方式: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行政记录等相结合的方式。

    (三)调查时期:本次专项调查年度为2015年度。

    三、调查任务

    (一)制定方案。8月下旬结合《江苏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制定完成我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体育产业调查工作动员会。

    (二)建设名录库。在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我市初始名录库基础上,通过市级查重比对,市(区)、乡镇(街道)筛查、增减、审核等工作,于9月中旬前形成我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单位名录库。

    (三)数据填报。根据省体育局确定的调查对象,组织调查员将调查表分发至被调查单位,10月份完成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数据核算。11月中旬完成全市体育产业数据核算、分析工作,形成《常州市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调查工作是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首次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但任务也十分艰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队伍,选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工作人员参与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专项调查工作。

    (二)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市体育局、统计局联合成立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联系人:市体育局陈炜(0519-85683017),市统计局民调中心王晨、刘琛敏(0519-85683092、0519-85683093)。各单位要根据《常州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的安排和要求,统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各项具体措施。

    (三)广泛宣传、积极保障。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做好专项调查的宣传工作,使被调查单位充分了解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调查工作。要根据调查工作需要,积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附件:1.常州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2.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

          3.体育产业专项调查方法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统计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常州市体育产业专项调查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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