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已征未用土地绿化管理品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政府通过土地储备、征收等方式,一方面加快旧城改造,落实各项城市规划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储备适量规模土地,以提高建设用地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建设步伐。
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调结构、抓升级、促转型”总体要求,落实差别化管理政策,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8万余亩,年均供应4万多亩,基本满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有效保障了交通运输、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社会事业、民生项目用地,确保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落地。
根据《市政府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常政发〔2020〕32号),我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规模为5.13万亩,截至目前,已供应3万余亩。
一、推进已征未用土地分类处置
对已征未用地块进行逐一巡查,结合我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情况,按照地块现状和上市进度进行分类处置。
1、对近期拟供应的地块,抓紧做好前期整理工作,尽快完成供地手续,并督促用地单位按合同约定开发。
2、对短期还不能供应的地块,制定整治和绿化措施,按我市正在制定的《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要求完成绿化。
3、对较长时间不能出让的地块,研究临时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4、对有乱搭乱建和乱倒乱弃现象的地块进行集中整治,消除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加强已征未用土地绿化建设与管理
近几年来,针对已征未用土地绿化管理品质提升,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1.出台相关政策。2014年,常州市大力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在出台的《常州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导则》中,明确已征未用地块复绿及相关绿地建设标准。2016年,常州市开展“263”专项行动中的《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规定施工场地必须采取覆盖、临时绿化等降尘措施。
2.重点地块覆绿。2018年,常州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进一步加强覆绿监管,提升绿地景观,曾尝试以自衍花卉撒播实施景观提升,但成本较高(每平方20元左右),当时仅以皇粮浜地块作为示范;为配合城市景观,目前拆围覆绿的重点储备地块有常州火车站北广场和东经120部分地块,实施简易绿化。
3.相关法律法规。今年,常州市正在制定《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针对建设储备地块绿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绿化管理主体和职责:超过半年不能出让或者不能开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简易绿化;未进行简易绿化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简易绿化仍以不裸露黄土、不扬尘污染大气为标准。敞开式地块覆绿需结合周边绿化景观;设有围挡的地块内简易覆绿,不得影响高空视觉效果。
三、部门联动完善已征未用土地管护机制
1.完善法制保障。去年我市出台了《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政府规章),配套出台了《违法建设执法程序规定》《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常州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强制执行费用的有关问题通知》等相关文件,为遏制乱搭乱建提供了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2.开展运输专项整治。严查无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严查渣土消纳场未按规定进行管理;城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住建、交通等部门严查各类闲置收储地块的偷倒乱倒行为。采取突出网格巡查、加强督察力度的手段强化属地范围内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的日常监管;采用智慧城管、微信和视频巡查等技术及时发现偷倒乱倒情况,力争不留死角。
3.落实长效巡查。2015年开始,我市土地储备中心就委托储备地块所在辖区街道进行长效管理工作。属地的城管中队定期对地块进行巡查,倾倒渣土、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围墙倾斜、开裂等不安全情况都能及时发现,各区及所属乡镇(街道)建立专门的拆违队伍,配备专门的巡查人员,将已征收土地纳入巡查范围,做到新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
4.强化监督考核。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考评工作,督促各辖市区执法队伍加强依法履职。同时在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中加大对新增违建未及时遏制的考评力度,指导督促各辖市区建立强有力的新增违建源头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制止的作用,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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