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沈井灵同志退休。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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