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8号)精神,以及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今年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现就认真做好我市人口变动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动员部署
人口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要,人口数据和城镇化率的作用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分级管理需要更多层级的人口方面的统计数据。因此,全面规范、准确及时的人口方面的统计数据,将为政府做好民生工作,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提供重要的统计保障。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口变动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把握好新的发展机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调查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严格制度要求,扎实开展调查工作
今年,国家根据城镇化推算以及反映城镇化质量的要求,对人口变动调查制度进行了完善。各地要严格执行调查制度,扎实有序地推进调查各环节的工作。要根据抽样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样本框维护和样本信息的收集、核实工作。要按照《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规则》要求,选调、培训好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在业务培训中,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法,着力加强对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询问技巧、填写方法、重点指标的讲解。各级统计部门和调查工作人员要积极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尤其要做好对调查户的宣传工作,引导他们消除思想顾虑,如实申报调查内容。要狠抓现场调查工作,认真督查调查员工作质量,严格规范调查员工作流程,绝不能因为人难找而放弃调查。
三、突出调查重点,提高数据质量
年度人口统计工作已经从传统的侧重发布总人口、三率、主要年龄结构,转变为更加注重流动人口、人口性别比、城镇化率、受教育程度等数据。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调查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强化组织培训效果和质量控制环节,不断提高调查数据质量。要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加强对主要结果数据以及数据的协调性评估,深入分析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排除干扰,确保主要数据结果真实反映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态势。
四、依法实施调查,确保责任落实
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调查制度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特别是被调查户的情况要保守秘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调查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关调查员管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狠抓工作细节,强化过程控制,落实工作责任。
附件: 1. 常州市201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计划
附件: 2. 常州市2013年人口变动情况调查样本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