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31号)和省编委《关于设立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苏编〔2014〕22号)的文件精神,设立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根据市委决定,建立中共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委员会,隶属中共常州市委领导。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管理职责。
(二)增加整合后的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相关政务服务改革的政策、制度及方案。
(二)研究确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事项目录,对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进行初审,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协调、监管、服务进驻的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做好政务公开、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以及相关改革措施在政务服务大厅内的落实工作。
(三)负责进驻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与管理监督;协助市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协助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意见,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四)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加强重大项目审批的综合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论证、联审会办、联合审批、现场服务和项目跟踪服务。
(五)承担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六)指导开展对全市政务服务体系中涉及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等的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和相应的评估分析。
(七)按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对各窗口、机构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对中心各窗口、进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负责整合后的“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5880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