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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5〕10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7-10 公开日期:2015-07-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常州市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函》(常建〔2015〕17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雨水设施的能力标准,改善城市暴雨导致内涝的情况,增强常州城市安全运行的保障能力,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常州市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调整报告》。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包括铁路立交地道排涝能力提升、城市低洼积水道路雨水系统改造、易涝区域雨水系统改造、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系统提升和完善、暴雨内涝监控及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暴雨径流调控和初雨治理等。

    1、铁路立交地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对青洋、镇澄东、镇澄西、长江路、五星、庆丰、新闸、奔牛、健身路、晋陵路、竹林路、永宁路、泡桐路、戚月线、五一路、惠山南路等16座下穿式铁路立交雨水泵站进行改造,包括泵站土建、设备、电气及进出水管改造,新建镇澄东立交泵站,泵站排涝能力为1立方米/秒。

    2、城市低洼积水道路雨水系统改造工程。对低洼积水严重的工舍路、健身路、罗汉路、红梅路、木梳路、迎宾路、龙城大道、永宁路、东方东路、和平路、白云路、青洋路、长江路、中吴大道、永宁北路、业丰路、北塘河路等17条道路雨水系统进行改造提升,其中,白云路工程由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实施。同时,对城市道路雨水排放口进行改造及城市道路雨水管道进行调查和清淤。

    3、易涝区域雨水系统改造工程。对工人新村一、二社区、浦北地区、茶山浦前东路、淘沙巷、大圩沟、清潭六村等7个易涝区域的雨水系统进行改造提升。

    4、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系统提升和完善工程。结合合流制积水区域的改造,对龙游河、十字河、古运河、西市河、杨家花园、五星公园和项头村、杨坂村、曹达村等城中村实施污水截流;对位于后塘河、叶家浜、白家浜、三宝浜、刘塘浜、北市河、关河等7个现有截流系统进行改造;同时,对现有截流泵站进行加盖除臭改造。

    5、暴雨内涝监控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通过系统建设,增强城市内涝应急救援抢险能力,主要包括水情监测系统、雨情监测系统、管线调度系统、视频系统、泵站一体化系统、源头管理系统、防汛调度应急指挥系统、指挥调度室等建设。

    6、暴雨径流调控和初雨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丽华污水处理厂、张家浜泵站及竹林泵站暴雨径流调控和初雨治理工程。

    二、主要技术指标

    1、城市雨水设施能力提升设计按现行暴雨强度公式进行核算。

    2、各类管线按各相关专业规范实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原概算总投资20537万元,现调整为226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087万元,其他费用3433万元,基本预备费85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325万元。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原我委常发改行服〔2013〕135号文废止。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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