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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
索 引 号:苏商贸函[2022]771号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转载公开 信息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2-08-29 公开日期:2022-08-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7号《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商务局,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22年第7号《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额再申请
  (一)申请资格

        获得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分配细则》)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2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
  (二)申请时间及程序

        申请企业需于9月10日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配额再分配的申请,并依照《分配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交书面申请、《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由法人代表签字。如属本年度首次申请,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需提供2021年有关资料)。
  二、配额退回

        持有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食糖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退回,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商务局。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将按比例相应扣减。
  请各地商务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立即将此通知转发所辖企业,督促所属企业及时办理配额再申请和退回手续,并于9月15日前将本地区企业材料汇总报送我厅外贸处。
  联系人:吴伟  韩勇电话:025-57710337,57710351

  附件:《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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