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定龙湖郦城外围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主城区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通知》(常发改〔2023〕363号)文件精神,现对龙湖郦城外围停车场(位于天宁区龙沧路与北塘河路交叉口,停车泊位109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次收费,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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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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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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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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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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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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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 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连续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连续停放时间每超过12小时的,增加一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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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的;
(二)执行公(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行政执法车、市政服务车等。
三、其他收费优惠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按规定使用票据。
五、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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