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2024年第十四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告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24-0009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24-03-26 公开日期:2024-03-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24年第十四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告知
【2024年第十四批公告】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告知

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请尽快办理期满换证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忽略此消息)。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将注销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