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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投资项目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4-002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4〕14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4-11-07 公开日期:2014-11-13 废止日期:2020-11-24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投资项目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投资项目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坚持以“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为抓手,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重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在转型升级中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近期,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台的投资领域“组合拳”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定向精准调控,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重大工程建设,促进重点领域投资稳步增长,并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社会投资潜力,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省政府也及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对接和落实的各项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关键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对接国家和省部署,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一)抓紧推进涉及我市的国家和省重大工程。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要逐项对接国家重大网络、粮食水利、清洁能源、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油气矿产资源保障等7大类重大工程建设,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大工程计划的常州电信、移动、联通基础网络建设工程,500KV晋陵变扩建工程、伍员山抽水蓄能电站上网工程、廻峰山-武南单改双工程,中石油金坛储气库二期,华能国际金坛低风速风电场示范项目,9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金坛市新增千亿斤粮食末级渠系工程,武进区中心粮库,104国道溧阳城区改线段,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农村公路改造等项目,要加大分类组织推进力度,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获批项目要及早开工,已报项目要抓紧催办或审核。同时,密切跟踪国家、省重大工程“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滚动实施和动态调整情况,加大沟通争取力度,力争我市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省级层面实施计划。同时,抓紧编制完成2015年市、辖市区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今年我市17个省重大项目和166个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组织申报并启动实施涉及我市的“三一一”省级重大工程。深入实施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加快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参照国家7大类重大工程的理念、方向和领域,选择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和补短板、促转型“三性一补一促”的重点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和民资广泛参与相结合,争取更多项目列入2015-2017年省级重大工程推进计划和年度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三)超前谋划储备“十三五”重大规划项目。全面对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省转型发展导向、国家和省规划目标、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抓紧开展我市“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出一批投资体量大、转型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库,并积极向上争取列入省级乃至国家“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中。

二、坚持转型发展导向,着力优化投资结构

(一)强化发展支撑,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加大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通信基础网络、宽带乡村、下一代互联网建设进程,2015年电信、移动、联通共建成4G基站5520个。实施宽带提升工程,光纤覆盖率城区达97%、农村达80%,确保我市信息通信持续居于国家一类地区水平。加大能源输储设施投资力度,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省内外两个渠道,加强中石油和中石化金坛储气库、港华金坛盐穴储气库、中油华东常州LNG接收站、常州500千伏主干电网等建设,提升我市能源安全有效保障水平。加大交通网络投资力度,确保我市15个列入省2014年公路水运建设投资计划中的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加快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常州港录安洲港区4号泊位等重大工程,加快启动实施常宜高速公路、德胜河三级航道整治等一批重大工程。加快连淮扬镇常宣铁路、常泰过江通道等重大工程的前期研究,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整合资源,持续开展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耕、土壤生态修复等工作,加快实施长荡湖生态综合整治及新沟河拓浚工程,力争年内开工新孟河拓浚工程,保障水资源调度和供给,改善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聚焦调整转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的战略取向,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全面对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5个重大工程,重点发展以智能制造装备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以碳材料为引领的新材料和以太阳能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等产业,培育发展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智能电网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我市埃马克、亚玛顿、千红生化等11个已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的建设进度。立足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方向和我市确定的十大产业链,加快推进150个十大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形成规模效应、强化竞争优势。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列入省“百项千亿”技改工程的48个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省“万企升级”计划的年度任务。加快实施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双百”行动计划和培育“十百千”创新型企业计划,积极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政专项资金等财税政策,促进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加大研发创新,推动常州制造向高端水平迈进。继续严控“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服务业投资力度,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研发设计、软件信息、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实施我市列入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中的21个项目。加快实施今年100个现代服务业十大产业重点项目,确保服务业投资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

(三)着眼广泛覆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明确提出的“3大领域15类项目”,加大健康养老服务设施投资力度,适应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统筹城乡、区域服务资源配置,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医疗服务、养老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促进相关领域融合发展。重点加快市妇幼保健院第一人民医院钟楼院区、金坛茅山国际健康养老中心、武进金东方颐养园、溧阳和武进体育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加快居民基本生活保障设施建设,确保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开工14600套、基本建成21600套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普惠性、公益性导向。推进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便享受各项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的普惠水平。加大教育、公益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广泛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重点推进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常州工学院北部新城新校区、市五中、田家炳中学、市三中、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

(四)注重生态文明,提升环境保护体系。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绿城建设,重点推进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光大常高新生活垃圾发电(一期)项目和建筑废弃物处理利用等项目,新建城北、郑陆、宋剑湖3个郊野公园、沿环城高架、京杭大运河(常州段)等新建101公里生态绿道,新建皇粮浜、横塘河湿地2个城镇公园,建设雅浦港生态廊道。推进常州高新区、武进高新区、金坛经济开发区、天宁经济开发区、钟楼经济开发区和滨江经济开发区等6个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认真实施省确定126个大气治理项目和113个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新格局。充分利用我市光伏产能优势和山区风能潜力,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进一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为全市节能减排创造更好条件。重点推进省下达的95MW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金坛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组织一批光伏农业大棚项目,启动金坛、溧阳低风速风力发电项目。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2014年新修订的《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下放核准权限,简化核准流程,推进内外资项目管理并轨,尽快出台《常州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备案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我市已制定出台的《常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规范审批行为。认真执行省出台的《投资监管事项清单》。按照《投资专项补助资金清单》明确的方向,组织好各类投资专项补助资金的申报和安排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

(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对接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探索改革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投资运管机制和融资方式,研究在基础设施领域设立建设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动力。积极争取项目收益债券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产证券化融资试点,探索通过建立城市发展基金吸引社保资金、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项目投资。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模式和特许经营制度等创新实践,不断深化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投资活力。

(三)激发社会资本潜能。深入贯彻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新36条”、42项实施细则和《省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出台我市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引导民间资本加快进入健康养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通过业主招标、股权出让等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公私合营(PPP)、特许经营(BOT)、联营、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进一步调动民资、外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我市6个列入省公开发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要加强宣传引导,创造一切条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快前期工作。抢抓国家层面建立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机遇,加强部门和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协同项目单位加快推进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获批。深入推进投资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办理流程,对市、辖市区权限内的重大工程项目,在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坚持特事特办,条件具备的限时办结,提高项目审核和前置审批效率效能。在项目审批办理过程中,要努力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切实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推进利率市场化、发展直接融资等机遇,进一步发挥银政企合作平台作用,扎实稳妥做好企业债申报发行工作。密切跟踪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安排方向调整动态,积极争取7大类国家、省重大工程中央补助资金,优化市、辖市区政府性建设资金安排,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国家、省重大工程项目和市重点项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认真做好土地开源节流,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做到可用土地指标重点向国家、省重大工程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倾斜。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我市能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优化环境容量配置,将化解过剩产能腾出来的环境指标用于国家、省重大工程和市重点项目建设。

(三)密切跟踪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实地调研,对于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定期专题会办,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组织到位、服务到位、责任到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要求,重点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控,把重大工程项目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群众评价的优质精品工程。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跟踪推进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并积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把推进重大投资项目促进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主体。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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