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各处室:
《常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审计局
2012年12月24日
常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计整改依法落实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江苏省审计条例》、《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整改,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作出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有关审计文书中需要被审计单位执行、采纳和纠正或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事项。
第三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各业务处室负责做好与本处室审计项目有关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中审计整改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移送处理书的督促落实工作。
审计业务监督处负责做好审计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和检查、督办工作。
第四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内容:
(一)执行审计决定书中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二)对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三)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四)对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况。
第五条各业务处室应在审计整改事项截止期限内,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事项,并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
在审计整改期满之日起10日内,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整改报告》,各业务处室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事项的执行情况,收集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的相关资料,根据检查结果填写《XXX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情况表》),综合反映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事项的执行情况,对审计结果未执行或落实的审计项目,分别具体列明情况、原因和下一步准备采取的措施,并提出意见。对难以整改的审计项目,相关业务处室应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情况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业务监督处备案。检查结束后,相关材料归入该审计项目档案。
对于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各业务处室应加强与移送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和收集移送处理事项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业务监督处备案。
第六条审计业务监督处应督促各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填写并报送《情况表》。并对各业务处室报送的《情况表》进行整理和汇总,每半年(5月底和11月底)向审计局报告一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各业务处室报送的情况,有重点地选择一些审计项目进行抽查。
第七条审计局根据审计整改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选择重大项目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报告,由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定期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第八条各处室要将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处室处长为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列为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和审计项目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本办法由审计业务监督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XXX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表》
附件
____项目审计整改情况表
填报处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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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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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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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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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内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中需要审计整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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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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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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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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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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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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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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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评价和建议:(对审计整改情况作整体评价,对未整改和难整改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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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日期: 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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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注:对于整改情况内容比较多的,可以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撰写,并应将上述事项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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