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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现场查验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9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3〕8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3-07-26 公开日期:2013-07-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现场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现场查验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高效设施农业园艺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园〔2013〕1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切实做好现场查验工作,在严格执行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检查验收方案的基础上,并就2012年度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现场查验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突出做好现场查验组织工作

    现场查验是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检查验收的重要环节,其结论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管理部门履责担责的重要内容与具体体现。各辖市(区)农业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省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现场查验,要坚持“谁查验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根据省农委文件,对于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辖市农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查验的要求,为方便工作开展,现场查验由各辖市(区)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完成。现场查验须成立专家组,成员3-5人,由辖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从事项目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的工作人员构成。专家组须由辖市(区)农业部门负责人带队开展工作。专家组要根据省里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至田间现场查证、科学测量后,如实出具现场查验报告,同时签名确认,并对现场查验结果负责。

    二、突出抓好现场查验主要环节

    现场查验工作由专家组实地完成,根据省级验收要求,现场查验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核实项目建设面积与工程量。对照项目建设批复,以随机抽取丈量、GPS测量等方式,核准项目建设实际规模以及设施园艺面积及其比重;核实各类基础设施与园艺生产设施工程量,对照建设合同、采购合同、原材料票据等资料,查看相关现场,核查项目建设数量与质量。核查过程中,须拍摄专家在现场查验的照片(背景为项目基地、标识等场景)。

    (2)查验项目批复的目标任务。对项目批复中涉及的各类成效与任务指标开展查验,对项目建设台账、资金管理帐册、销售收入凭据、技术推广材料等附证资料进行查看,评价项目经济与社会成效。

    (3)按照时限要求递交查验资料。各辖市(区)须在8月25日前完成现场查验报告并报送市农委,市农委将审核相关查验材料并统一报省申请验收。

    三、突出现场查验不得通过的几种情况

    根据省农委文件规定,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现场查验不得通过:(1)完成合同规定的指标任务不足60%;(2)未经批准对合同有关内容和指标进行重大调整;(3)经费使用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4)验收文件材料不真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5)对项目单位无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质量不合格的项目。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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